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如向石室中学授牌。
“消费者最喜爱的100件四川商标”出炉
华西都市报:4月26日,华西都市报、华西传媒集群(WMG)主办的“消费者最喜爱的100件四川商标”评选活动颁奖盛典隆重举行。石室中学的“石室”商标,是四川教育界唯一获奖的商标。
4月26日上午,由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商标协会指导,华西都市报、华西传媒集群(WMG)主办的“消费者最喜爱的100件四川商标”评选活动颁奖盛典隆重举行。活动历时2个月,有数十万消费者积极投票参与,最终评选出100件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商标,其中,石室中学的“石室”商标,是四川教育界唯一获奖的商标。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如表示,希望该校加强对石室商标及品牌的保护,继续努力,向中国驰名商标迈进。
据了解,早在去年12月,石室中学的“石室”商标就已经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为四川省第一例公办学校成功认定“著名商标”。这就意味着,石室中学的“石室”品牌的知名度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商标保护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商标“被蹭”石室启动申请著名商标
其实,对于“石室”商标权益的保护,石室中学已经“战斗”了好几年了。早在2009年,成都某培训学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石室”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类别为涉及广告管理的35类。2011年,该商标进入初审公告阶段,成都石室中学对此提出异议,并展开一系列的商标品牌保护活动。
2013年4月,根据《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石室中学从网上向四川省工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四川省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然而,据省工商局商标分局局长周广平介绍,自2002年《条例》颁布及开展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以来,公办学校申请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这是第一例,对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来说,也是一个“新鲜事”,一时之间,申请到底能不能受理成为一个难题。
多方考虑研究之下,省工商局商标分局决定受理。周广平说,“申请省著名商标是申请人的权利,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基本符合《条例规定》,‘石室’商标注册于1996年,使用时间较长,对教育行业和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而《条例》制定于2002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物的发展,应大力支持文化教育行业等产业的商标品牌建设。同时,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侵犯‘石室’商标专用权的情况,应支持权利人多渠道保护商标专用权,基于以上几个理由,我们对石室中学的申请予以受理。”
2013年6月,石室中学也向成都市工商管理局提交了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同样得到受理。
申请困难无法提供排名、利润等材料
在石室中学,记者看到,申请四川省著名商标的申请材料多达287页,包括学校历史、学校情况介绍、特级教师介绍、名师发表文章、学生获奖情况、学校国际交流、媒体报道、被侵权状况介绍等等。在2013年8月份,省、市工商局的两次实地考察中,学校奖杯、证书等,更是摆满了会议室。
但是,对于申请省著名商标来说,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在这么多年的工作中,从没有出现公立学校申请著名商标,《条例》中要求的比较重要的证据材料,石室中学均无法提供,比如说行业排名、税收证明、近3年申请人的年收入和利润、产品或服务覆盖的范围及广告投入等等。”周广平说,对此,认定委员会多次专门召开会议进行探讨,还咨询了四川省教育厅和成都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对学校及教育行业的基本情况做了全面的介绍,出具了“将成都石室中学‘石室’商标推荐申报为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函”,支持石室中学的申请。
同时,认定委员会还进行了随机走访,了解到公众对石室中学都耳熟能详,“石室”已为广大公众所熟知。综合各方,认定委员会通过委员会投票,一致同意认定“石室”商标为四川省著名商标,并依法予以公示。
创新之举我省首例公办学校成功申请省著名商标
2013年12月10日,2013年度成都市著名商标公示,认定“石室”为成都市著名商标。12月27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2013年度四川省著名商标,“石室”被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这是我省首例公办学校成功申请省著名商标,而对于省、市工商局来说,这也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商标管理、保护的创新之举。
从此,“石室”商标在教育、培训等相关服务上将获得更加完善的保护,同时,根据《条例》规定,他人不得将与“石室”商标相近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字号使用。而四川省工商局将按照泛三角商标保护协议和西南“十二”省的协议规定,根据当事人申请,开战跨省商标专用权保护。
“石室成功申请省著名商标,在一定意义上说,提升了教育行业的商标意识,增强了省内知名学校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对教育行业及其他公益行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周广平这样说道。
同时,他提醒说,省内其他知名学校,一定要有商标意识,既要注册自己的商标,也要开展保护性注册,在不同类别上开展注册,一旦发现有商标被侵权的行为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同时,要有管理意识,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商标等知识产权,如经常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公告,一经发现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要及时提出异议。“还要有品牌意识,既要大力创建品牌,又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定,这样保护的力度和范围会更大。”记者手记教育“蹭名牌”现象严重商标保护需重视
四七九、成实外,嘉祥,这些老牌名校和教育新贵们,因为优良的教育质量和良好的教育口碑,深受四川居民的喜爱。因此,在成都,培训机构“蹭名校”招生的现象屡见不鲜,“小升初衔接班,四七九名师任教”、“石室名师亲自授课”、“四七九名师传授高效学习法”…… 在各种宣传单,宣传册上,这些字眼更是频频出现,名校商标品牌被侵权的现象严重。
以石室中学为例,作为我国地方政府创办的第一所学校,已经有2000多年历史的“石室”,成为四川教育的标志性品牌,品牌形象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品牌价值受到各界的广泛肯定,品牌形象逐渐向国外蔓延。但与此同时,石室的品牌也屡受侵犯,一些企业冒用“文翁”、“石室”品牌从事经营活动,一些社会机构以“石室”名义宣传招生,注册虚假网站,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石室品牌的社会声誉。
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形象,近几年,石室极其重视商标的维护,效果颇为显著。与此同时,石室的维护商标的过程也给了其他学校一个很好的警示,是时候起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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